說來慚愧,小雨傘果汁一直到最近才發現在美國結婚後需要回台灣補登記這件事… 之前一直以為只要在美國結婚時符合當地法律規定,台灣這邊就會承認、不用另外處理。直到前陣子開始研究如果未來要搬回台灣時外籍配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才發現原來需要美國結婚後回台灣補登記這件事 囧

根據台灣的戶籍法,結婚後 30 天內需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申請,否則將會被處以罰鍰 (最高台幣 900 元)。不過對於旅居國外的人來說,結婚後 30 天內要回台灣辦理登記對很多人來說蠻困難的,因此台灣政府對國外結婚的補登記規定稍為放寬一些:對於在國外已依行為地法生效的結婚登記,其結婚證明文件正本及中譯本,需要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處驗證後30天內,到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登記申請,否則也會被處以罰鍰 (參照:台北市政府 Q&A)。也因此,最佳辦理時間應該是在確定要回台灣補登記前 30 天內再開始跑程序比較保險。在此分享我們的流程 (2019年9月):

第一關:美國結婚證書驗證 @ 美國當地的台灣辦事處

小雨傘果汁是親臨舊金山辦理的,所以以下文件清單是以駐舊金山辦事處所需的文件為準。

所需文件:
1. 文件驗證申請表 (駐舊金山辦事處官網可下載)
2. 英文結婚證書正本 (Certified copy of Marriage Certificate) x1
3. 英文結婚證書影本 x1
4. 結婚當事人雙方的護照正本 各x1
5. 結婚當事人雙方的護照影本 各x1
6. 美金現金 15 元 (支票也行,抬頭寫 TECO)

作業時間為 2 個工作天 (e.g. 星期五交件,下星期二下午 3 點以後取件)。另外也能申請急件,作業時間為 1 個工作天 (交件隔天下午 3 點以後取件)。如果來不及影印的話,駐舊金山辦事處有投幣式影印機可以使用,記得帶零錢!

最後取件時會得到一份兩頁文件:第一頁是辦事處發行的文件證明書,第二頁是原本繳交的英文結婚證書正本。這兩個文件會訂在一起並蓋騎縫章,請不要拆開!

(2023年11月更新) 感謝熱心網友 Ching 提供資訊:採用郵寄方式向駐舊金山辦事處 TECO 申請結婚證書驗證時,其中配偶雙方本國與外國「護照影本」的部分皆不需另外先公證 (notary),只需於影本上註明「此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即可。詳細資訊可參考 舊金山 TECO 官網 (原文:郵寄申請者,可免寄護照正本,請提供護照影本,背面寫上「此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然而駐洛杉磯辦事處 TECO 官網目前仍註明如是郵寄外國護照影本的話需先經過公證 (notary) (洛杉磯 TECO 官網原文:郵寄申請者,請附經公證之護照影本(certified true copy),倘為中華民國護照,其影本免經公證)。因此如果有需要向駐舊金山辦事處 TECO 以外的辦事處申請結婚證書驗證的網友,建議還是先向當地辦事處詢問最新資訊。

(2022年12月補充) 感謝網友分享資訊:如果配偶為外交部公告之特定國家人士 (共19國) 且無美國國籍,則駐美辦事處將無法提供美國結婚證書驗證服務。當事人與配偶需先在外籍配偶之原屬國完成結婚登記後,備齊結婚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向指定的駐外館處申請面談。於通過面談後,再持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在國內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關於特定國家名單與指定駐外館處資訊,請參考外交部公告 (點我看特定國家配偶申請來臺依親手續說明公告)。(資料來源:我的E政府)

駐舊金山台灣辦事處位於 555 Montgomery Street 二樓。(右前方的金字塔型建築為舊金山著名地標 Transamerica Pyramid – 泛美金字塔大廈)

駐舊金山台灣辦事處領務時間。

第二關:美國結婚證書中譯本驗證 @ 台灣的法院公證處

(亦可於駐外辦事處辦理驗證,見*註1)

小雨傘果汁是英翻中自己來,之後拿回台灣的法院公證處驗證。中文翻譯個人是先參考駐舊金山台灣辦事處提供的範例 (點我看範例),之後再根據實際結婚證書上的內容做字句修改跟排版 (每個 county 發行的證書表格排序都不太一樣)。另外要注意的是,雖然辦事處提供的範例上沒列出,不過證書邊框上的標題 (像 letterhead  的東西)、證書最後的條碼編號以及證書發行人資訊也都要一一翻譯出來。

如果有讀者也打算自己翻譯的話,以下幾點建議給大家:

1. 一定要每個句子都翻譯到,切勿自己節錄或另外添加正本上沒有的說明文字。法院公證人說常常遇到很多人看到小字想說應該只是說明吧不重要就不翻了,這樣是不行的喔 XD
2. 當地英文地址建議中譯,像是 San Francisco 就翻舊金山等等。可以先上網查一下這些名稱是否有慣用中文翻譯,地名可參考世界日報之類的當地中文報紙,如果查不到的話直接音譯即可。
3. 證書上的承辦人員姓名也必須中譯 (自己當時是用音譯)。
4. 如果遇到英文簽名,簽名的部分直接留白就好,不用補簽、也不需翻譯簽名 (見下例):

(結婚證書原文)
=============
Signature of witness:(John Doe 的簽名)
Name of witness:John Doe

(中譯本)
=============
證人簽名:(直接留白)
證人姓名:約翰・杜

此外,結婚雙方&證人也不用在中譯本上重新簽名。

5. 有讀者來信詢問中文譯本是否有規定的格式?在此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雖然當時在官方資訊中並沒有找到必須 100% 按照結婚證書上的格式排版並翻譯這項規定,但為了方便法院公證人能快速對照原本與中譯本,我最後還是 100% 按照實際頒發的結婚證書格式和順序排版 (加州的結婚證書內容主要是表格,所以自己當時的中譯本就是 Letterhead + 表格 + 證書最後的條碼編號以及證書發行人資訊)。而後來審核後發現我有一兩個項目沒翻譯到,法院公證人請我直接手寫補上時,當時對方指示的手寫位置也跟結婚證書原文所在的位置一致。因此還是建議如果想一次就搞定的朋友,不妨一開始就直接 100% 按照實際的結婚證書格式排版跟翻譯,比較保險,也比較不容易有漏翻的項目。

翻譯完以後,請把中譯文件印出來,之後就可以到法院公證處抽號碼牌啦!台北目前只有兩個地方有在辦理公證,分別是台北地方法院 (點我,目前採用預約制 (2023年4月),最新情報請參照官網) 以及士林地方法院內湖院區 (點我,士林地方法院的公證處只有內湖院區有,別跑錯囉!),其他地區的朋友出發前也記得查一下喔!

法院公證所需文件:
1. 經駐外使領事館驗證過的英文結婚證書正本(詳見第一關)
2. 自己辛苦翻譯的結婚證書中譯本
3. 身分證正本
4. 身分證影本 x1
5. 台幣現金 750 元
6. 零錢:台幣 $2 在櫃檯購買公證用表格,台幣 $50 影印費用 (如果想要同時申請多份公證過的中譯本的話)
7. 存放中譯本檔案的 USB (公證處有電腦可以修改檔案,也可以直接手寫修改)

這次遇到的翻譯公證人非常細心且熱心,在仔細核對小雨傘果汁的翻譯文件後,告訴我邊框的字以及文件最後的發證人資訊沒有翻譯到,於是給了小雨傘果汁白紙讓我手寫然後再貼回去然後拿去影印,這樣就行了 XD

當天可以同時申請最多五份經公證過的中譯本(已包含在 $750 費用內)。想說也許以後也會用到,所以就把修正過的中譯本拿去影印了六份讓公證人一起簽名打洞蓋鋼印。最後公證人會留一份公證過的中譯本存證,並把另外五份公證過的中譯本以及經駐外使領事館驗證過的英文結婚證書正本還給我。

這次的手續前前後後約一個多小時完成。呀比!

(*註1)
駐舊金山辦事處也有提供中譯本驗證服務,一次收費美金 $15,不過只會得到一份公證文件 (台灣法院公證的話是台幣 $750 五份)。原本想說就跟驗證美國結婚證書時一起處理這樣比較省時間,但因為中譯本上會需要填寫結婚當事人雙方的中文姓名,如果是外籍配偶的話就必須由配偶本人親自到辦事處填寫一份名叫「中文姓名聲明書」的文件,證明是自己選擇這個中文名字。小雨傘果汁當時就被打槍因為配偶不在場,辦事員說他無法證明配偶本人想要用這個名字,就算配偶本身已有漢字名 (e.g. 日本人、韓國人),還是需要配偶本人親自到現場簽名才行 orz 礙於時間緊湊,後來才會在台灣處理中譯本公證手續。建議如果回台時間很短、想要節省跑程序時間的話,可以在美國這邊一起把中譯本驗證處理好。
詳細資訊請參照:舊金山辦事處

最後一關:結婚補登記 @ 戶政事務所

最後一關,就是到自己所在的戶政事務所補登記結婚啦!我們是兩個人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登記,所以以下文件清單是以結婚當事人雙方到場親自辦理時所需的文件為準。

結婚補登記所需文件:
1. 經駐外使領事館驗證過的英文結婚證書正本 (詳見第一關)
2. 經驗證過的結婚證書中譯本 (詳見第二關)
3. 台灣籍結婚當事人的戶口名簿
4. 台灣籍結婚當事人的身分證正本
5. 台灣籍結婚當事人的印章 (也可以簽名就好)
6. 外國籍結婚當事人的護照正本
7. 外國籍配偶的中文姓名聲明書 (我們是當場填寫,不用事前準備)
8. 台幣現金 $80 ($30 換發新的戶口名簿,$50 換發新的身分證)

戶政事務所的效率超高,小雨傘果汁從進去抽號、辦理手續、到拿到新的身分證跟戶口名簿,前後不到一小時。事務員還送我們小禮物說是歡迎新住民哈哈 XDD

以上,感覺很像在玩破關遊戲 XD

總而言之,基本的文件流程就是:
第一關:(在美國) 取得英文結婚證書驗證
第二關:(在美國或台灣) 取得英文結婚證書的中譯本驗證 + 中文姓名聲明書 (外籍配偶)
第三關:(在台灣) 到戶政事務所補登記

所有程序在 30 天內完成即可~

以上純屬個人經驗分享,詳細資訊還是以各政府機關公告為準。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在底下留言喔!